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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来源: 高台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12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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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小长假临近,各类假借“新能源”“资产登记”等名目进行的非法集资进入活跃期。在此,高台县财政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含备案),任何企业和个人不能面向公众吸收存款、销售私募基金、销售理财产品、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及推介撮合投融资项目等金融业务。

我局配合市财政局持续跟进调查涉嫌非法集资的证圣陇兴(青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已注销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及个人借该公司为名开展业务均属违法违规。经初步调查,宁夏能环宝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开展的以销售太阳能电站、电池板为名吸收资金的业务涉嫌非法集资,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拒绝参与、主动远离,防止自身利益受损。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社会公众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谨慎识别金融交易相关信息,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坚决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如发现有从事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的,请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宣传资料,推荐会视频、音频等,并积极向以下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0936-6625495 (县财政局)

0936-6621816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36-5936535 (县公安局)

0936-6621126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高台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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